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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简报 第四期

集团公司认真开展“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0-11-22

        为深入开展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要求,在前一阶段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重点检查。从10月初开始,结合集团实际情况,集团公司组织了5个重点检查组,分层次、分批次对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的所属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集团宋志平董事长和集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检查工作,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认真调研,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化监督力度,扎实有效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重点检查阶段的工作。

        集团专项治理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阶段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集团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指导集团内各级企业有序全面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在整个重点检查阶段专项治理办公室成员思想统一、认识统一,相互充分支持、大力协助,形成了通力合作的氛围。

        各重点检查工作组的成员高度重视,严格遵照相关工作制度,严密组织、明确分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职工热心关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访谈,有叫必到,有问必答,为重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组织到位,措施得力,步骤明确。

        首先,集团公司开展专项培训。针对重点检查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专业人手不足的实际,集团公司从财务、纪检监察、审计、人力资源和集团公司办公室抽调五位部门正职担任检查组组长,还从上述部门选派了二十余位业务干部参加检查组工作。集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专门制作了《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工作手册》,并对检查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第二是确定重点了检查范围,明确工作步骤。按照重点检查范围不低于企业户数20%的要求,我集团和各二级企业确定重点检查企业户数为143户,占开展专项治理工作520户企业的27.5%,符合国资委29号文的规定。确定重点检查范围时我们遵循了以下原则:所有的二级企业;各科研设计单位和股份公司的各业务平台;投资链条较长、分支机构多的企业或单位。

        第三是明确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确定的143户重点检查企业中,集团公司重点检查组检查了其中的90户,主要包括所有的二级企业,各科研设计单位、股份公司各业务平台及其部分其他层级企业。其余企业由集团各二级企业按照集团的统一要求和步骤,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组织重点检查。

        第四是统一重点检查内容和工作程序。

        召开进点见面会。各检查组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见面,听取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及“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检查组组长讲话,宣传“小金库”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重点检查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和配合要求。

        检查公示。检查组进点后及时将检查公示张贴在被检查企业办公场所。公示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组办公地点、检查组各成员联系电话等。

        现场访谈。检查组成员找被检查企业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谈话,了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开展重点检查工作。根据访谈、公示等方式发现问题,有重点开展检查工作。

        反馈意见。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人存在的问题等向被检查企业主要领导反馈。

        整理工作记录。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梳理检查工作,按统一格式整理重点检查工作记录。同时检查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撰写重点检查报告,并统一交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汇总。

        第五是进一步宣传政策。在重点检查中,各检查组进一步宣传了中央和国资委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政策要点。按照政策,凡在国资委派出检查组之前,集团公司在组织所属企业和单位的重点检查中查出的小金库,视同自查发现,采取从轻从宽处理政策。集团要求各企业的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重点检查的机会,本着对集团、对企业、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清形势,把握好政策,不再观望、不存侥幸,不留幻想,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本单位和所属企业的重点检查工作。要督促没有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企业结合实际确定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保证治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各部门和各所属企业对“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仔细排查,努力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重点检查成果。

        通过重点检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补报了存在“小金库”的4户企业。4户企业2007年至2010年9月累计形成“小金库”金额为155.97万元,2008年至2010年9月“小金库”累计支出金额为127.62万元,结余28.35万元。上述已发现“小金库”的各企业已经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全部入账。

        针对自查自纠和集团公司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集团领导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问题单位立即封存、停止运作“小金库”,将上述资金规范入账并补缴税款,截止目前发现的“小金库”已全部规范入账。集团针对企业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求各级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减少企业管理级次,结合企业自身业务模式健全资产处置、固定资产出租、应收款项损失确认等审批制度;规范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从制度源头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